衡南通报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1-22 08:39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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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衡南县纪委通报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洪山镇光辉村原支部书记胡小初、原村会计胡起炎私分惠农资金案。2011年至2015年,胡小初伙同胡起炎及其他村干部套取、私分双季稻补贴、水稻保险等惠农资金4842.85元,胡小初实得1868.57元,胡起炎实得1868.57元。胡小初还挪用村集体资金50000元借给他人从事营利活动;向新入党人员收取赞助费共9000元,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向群众索要协调费用共计10000元;2016年离任之后利用原职务影响,强行将光辉村10万元教育专项资金用于其祖堂门前的水塘扩建。胡起炎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上级拨款及群众赞助款共60500元。胡小初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胡起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近尾洲镇财政所信息操作员吴亚平侵占惠农资金案。2012年5月至2016年7月,吴亚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上报相关村组油菜籽补贴、单双季稻补贴、生态效益林补贴等数据时,以漏录、错录等手段套取资金43984.82元,先后分8次转录拨入他人遗失在其办公室的一张惠农补贴存折内。吴亚平先后14次从中支取43919元据为己有用于家庭和个人开支。吴亚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衡南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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