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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通报2起扶贫攻坚失职失责典型问题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1-22 08:4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新邵县纪委对2起扶贫攻坚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迎光乡莲塘村第七村民小组集体分发贫困户直接帮扶资金的问题。2017年8月17日,迎光乡莲塘村七组组长刘荣璋,领回该组9个贫困户4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直接帮扶资金共14080 元。因该组有村民对贫困户的评定有不同意见并提出要平分帮扶资金,刘荣璋在8月19日向9个贫困户按每户300元的标准发放了2700元后,余下的帮扶资金平分给了该组184人(含 44名贫困人口),严重违反《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9月13日,迎光乡党委追回了违规平摊的帮扶资金,并由村里直接购买扶贫生产资料发放给了各贫困户。新邵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迎光乡党委副书记,迎光乡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凌枫党内警告处分;迎光乡莲塘片片长罗立林党内警告处分;莲塘村驻村干部刘卫平行政记过处分;驻莲塘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孙定喜和队员王本科诫勉谈话、扣除二个月驻村帮扶工作补助、调整孙定喜帮扶工作队队长职务;莲塘村支部书记彭本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法依程序更换莲塘村七组组长。

  2、小塘镇言耳边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严重失职的问题。2016年小塘镇言耳边村一组村民孙某成申请危房改造项目,经村秘书孙小勇调查核实、村支书兼主任孙新文签字确认、小塘镇驻言耳边村干部孙爱军审核同意,孙某成一家6人均被列入小塘镇该年度的危房改造对象。2016年12月22日,孙某成的危房改造项目验收通过。孙某成得到危改资金77760元。而孙某成儿子孙某林在2014年自建了一栋三层砖混结构的住房,其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中的“居住唯一性”要求。经研究,分别给予:小塘镇政协联工委主任,镇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片长陆超党内警告处分;新田铺镇镇长邓亦锋(原小塘镇党委副书记、小塘镇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党内警告处分;言耳边村驻村干部孙爱军行政记过处分、免职处理;小塘镇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何燕涛行政记过处分;驻言耳边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石解明党内警告处分,扣除二个月驻村帮扶工作补助;帮扶工作队队员颜兴行政警告处分,扣除二个月驻村帮扶工作补助;言耳边村党总支部书记孙新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总支部书记职务;言耳边村村秘书孙小勇党内警告处分。(新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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