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永州市零陵区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凼底乡桴江村原秘书卜柏元骗取、非法占有国家扶贫资金案。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期间,凼底乡桴江村村委会采取签订虚假合同和编造虚假结算单的方式,到乡财政所报账,共骗取国家扶贫资金225465元;2016年3月3日,桴江村委会对工程进行结算,卜柏元在自己管理的扶贫资金中重复报账,非法占有扶贫资金73399元。2017年9月19日,卜柏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案资金298864元已追缴至财政,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菱角塘镇晓桥新村党支部书记张光辉克扣危房改造资金、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案。2015年1月5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毛某金的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拨付到张光辉的账户上(毛某金申报危房改造项目时没有银行账户,在申报材料上报了张光辉的银行账号),2015年1月11日,张光辉取出10000元后,将其中的6000元交给毛某金丈夫唐某,扣下4000元;2017年初,原晓桥村清理2016年村账,张光辉安排时任村秘书郑可雨将已报过账的三四组砌水沟工资、古塘冲维修、购买打草机、做宣传牌等四项开支从村中重复报账21300元,张光辉实得10200元,郑可雨实得5300元(已另案处理),余款用于村里跑项目开支。 2017年9月18日,张光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非法占有的村集体资金10200元已追缴至财政、克扣的4000元危房改造资金已退还给毛某金。
3、邮亭圩镇六甲何村党支部书记何金娥违反工作纪律案。2013年8月26日,何金娥不正确履行职责,为其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父亲何某武申报危房改造项目,期间何某武只对住房进行了简单的修缮加固(按照相关规定,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3000元),却按危房改建的标准领取了8000元资金。2017年10月20日,何金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8000元危房改造资金已追缴至财政。 (零陵区纪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