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近日,绥宁县纪委对5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瓦屋塘镇双江村原支部书记杨国强卡扣群众低保金问题。2012年初,时任原双江村支部书记的杨国强与原村主任商议,以双江村4组村民林某子女都已长大,不该享受多个人口的低保资金为由,向林某收取低保资金2000元用于村集体违规开支。2017年9月,杨国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瓦屋塘镇枫门村原村支两委挪用扶贫专项资金,违规发放补助奖金问题。2015年县扶贫办安排给枫门村产业扶贫资金12.5万元,用于发展青钱柳项目。2016年3月,该村村支两委从中列支1.195万元用于违规发放补助、奖金,其中发放组长务工补助5450元,发放原村支部书记张忠、原村主任袁光社、原村计育专干杨梅桂补助各2000元,原村秘书张加金补助500元,发放村民袁义友奖金1万元。2017年11月,张忠、袁光社、张加金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梅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瓦屋塘镇木兰村原计育专干、出纳肖玉兰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2年期间,时任瓦屋塘镇木兰村计育专干、出纳的肖玉兰先后对自家房屋进行换瓦和修建偏房,其分别以自己及丈夫的名义两次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共计8000元。另外,肖玉兰在担任村出纳期间,存在伙同其他村支两委干部违规挪用扶贫产业资金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的问题。2017年11月,肖玉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瓦屋塘镇木兰村村支两委违规挪用产业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县扶贫办给瓦屋塘镇木兰村下拨产业扶贫资金5万元,村支两委违规挪用其中2.64万元,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2017年11月,原村支部书记肖汉林、原村主任刘文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红岩镇石家村原村主任匡能波、原秘书唐孝煌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好处费问题。2016年,匡能波、唐孝煌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取两户危房改造户好处费共计2000元。2017年11月,匡能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孝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绥宁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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