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通报4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例

日前,衡阳市纪委对4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常宁市政协原党组成员、教科文卫体委主任提名人选胡观清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公款报销费用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初,胡观清利用分管水口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务工作的便利,违规报销个人及亲属费用共计12569元;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不正当手段买卖土地从中获利35.25万元,通过违规入股安置小区土石方工程从中获利62.5万;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共计8200元,帝舵手表一块(价值26000元)。同时,胡观清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胡观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石鼓区农林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曾宏辉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曾宏辉在担任石鼓区合江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湘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和来雁新城拆迁安置过程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共计25万元;在担任石鼓区农林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升迁上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5万元。同时,曾宏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曾宏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珠晖区原新湘街道办事处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珠晖区新湘街道办事处违规使用公益性岗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临时救济金等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工作人员工资、日常开支等,共计505400元。时任新湘街道党委书记彭钦(2009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办事处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并免职;时任办事处主任周俏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时任副主任、纪委书记肖明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副主任朱瀛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雁峰区岳屏镇隆桥管区支部委员蒋福荣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6年10月1日,蒋福荣为其小儿子在王府酒楼操办婚宴28桌,收受村组干部及朋友礼金共计4000元。蒋福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全部退还。(衡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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