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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1-27 11:08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益阳市资阳区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1、新桥河镇民政所截留挪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16万元的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1月,资阳区新桥河镇民政所截留、挪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16万元,用于购买物资慰问群众、防汛开支、公务接待等开支。2017年10月30日,该镇民政所所长曹柏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新桥河镇龚家坪社区、蓼园村、蓼东回民村违规截留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发放村干部补助的问题。2016年至2017年,资阳区新桥河镇龚家坪社区(原中和垸村)截留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95万元、蓼园村截留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19万元、蓼东回民村截留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0.64万元,用于发放村干部年终总结慰问、村干部补贴、党员组长慰问等开支。2017年8月17日,龚家坪社区(原中和垸村)支部书记项凤明、蓼东村村支部书记蔡凌科、蓼园村支部书记贺桂生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新桥河镇车前巷村、杨林坳村、虎形山社区、五房洲村、金杉村、八一村截留专项资金用于其他开支的问题。2016年至2017年,检查发现车前巷村违规截留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万元、杨林坳村1万元、虎形山社区1.46万元、五房洲村1.74万元、金杉村0.5万元、八一村0.56万元,分别将截留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村集体运行开支.2017年8月18日,车前巷、杨林坳村、虎形山社区、五房洲村、金杉村、八一村主要责任人分别受到谈话提醒处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资阳区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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