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通报4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典型案例

近日,耒阳市纪委通报了4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典型案例。
1.市城乡规划局原副局长罗细乃违规投资入股开发房地产的问题。经查,罗细乃在任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期间,2006年至2008年违规投资30万元入股与他人共同开发两栋住宅楼,同时私自提供该开发用地已终止的“城北路西段红卫小区”项目的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并在事后分得利润40.25万元,罗细乃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2.市公安局五里牌派出所原副科级侦察员黄余生违规投资入股房地产的问题。经查,黄余生自2011年5月开始,违规投资入股500万元,以“旧房改造”名义开发华苑小区商住楼。另外,黄余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黄余生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按办事员重新确定职级。
3.耒阳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副科级干部陈焱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经查,2007年陈焱与他人合伙以湖南金沙路桥公司的名义承包了耒阳大道第三标段项目工程,每人投资50万元,2011年工程完工,并获利;2006年4月陈焱与他人合伙成立耒阳市三牛置业有限公司,陈焱占公司股份33.334%,并任公司董事长。另外,陈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陈焱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4.耒阳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周艳利违规入股承包项目工程的问题。经查,周艳利在任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武广项目部经理期间,2007年与他人合伙以湖南金沙路桥公司的名义承包了耒阳大道第三标段项目工程,其中周艳利与自己的亲戚投资50万元,占股份六分之一,2011年工程完工,并获利。周艳利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耒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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