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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2-01 08:49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桂阳县纪委通报4起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正和中心校原校长尹海兵违规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问题。2015年下学期至2017年上学期,正和中心校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导致群众到市作风办投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尹海兵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尹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订购教辅材料时为县新华书店谋取利益,分三次共收受县新华书店所送现金17000元。2017年9月,尹海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浩塘镇中学原(前后两任)校长肖爱新、肖阿敏违规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问题。2015年下学期和2016年下学期,浩塘镇中学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导致网友在微信公众号发帖举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肖爱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同时肖爱新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订购教辅材料时为县新华书店谋取利益,分三次共收受县新华书店所送现金22600元。2017年上学期,浩塘镇中学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导致网友在微信公众号发帖举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肖阿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9月,肖爱新、肖阿敏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舂陵江镇苗元村原村委主任李阳宝索要、克扣群众钱款问题。李阳宝在任苗元村村委主任期间,违反群众纪律,于2015年至2016年1月在为群众办事的过程中,通过索要油费等手段索要、克扣群众钱款3600元; 李还与其他两人在帮村民李某某领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后索要600元,每人实得200元。2017年8月,李阳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春陵江镇林业专干谢功球与舂陵江镇苗元村村委会计李永芳索要群众财物问题。谢功球在任舂陵江镇林业专干、驻苗元村工作期间,违反群众纪律,于2015年4月,与时任苗元村村委主任李阳宝(已另案处理)、村委会计李永芳一起,在帮村民李某某领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后索要600元,每人实得200元。2017年9月,谢功球、李永芳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桂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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