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益阳市资阳区纪委通报4起“雁过拔毛” 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茈湖口镇马王山村原村支书谢昂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案。2013年,茈湖口镇城建办下达马王山村危房改造指标5户,资金合计35000元,谢昂作为时任村支书擅自对危改资金进行了调剂,分成了9户,其中谢昂为弟弟谢某调节危改资金3000元;2015年,谢昂在未征求马王山村低保对象李某云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低保资金取出200元挪作他用。2017年 6月19日,谢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长春镇和平村党总支书记钟国太违反廉洁纪律案。2015年至2017年,钟国太任和平村党总支书记期间,以虚报、冒领等手段虚列各种建设项目共套取集体资金185617元,用于村干部违规发放补助;并与村主任徐晓春、报账员邓海超三人以“辛苦费”名义私分集体资金共计51000元,钟国太个人分得17000元。2017年6月21日,钟国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徐晓春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邓海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3、沙头镇金桥村党总支委员、村委委员钟友良违反廉洁纪律案。2012年9月,钟友良在不符合国家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以儿子王某和丈夫王某良的名义申报了危房改造项目,领取了6000元危改资金。2017年10月28日,钟友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新桥河镇梅花村村干部鲁龙蛟、崔金吾、袁干初等人套取农业保险理赔金案。2011-2013年,时任村支书袁干初、村主任鲁龙蛟、会计崔金吾、村干部鲁元林、吴红辉、胡运庚虚报套取农业保险理赔金109822.2元,用于发放补助。2017年8月15日,袁干初、崔金吾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鲁龙蛟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鲁元林受到诫勉谈话处分;吴红辉、胡运庚分别给予红脸出汗谈话提醒 。(资阳区纪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