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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2-05 09: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绥宁县纪委对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东山侗族乡原乐荣村支部书记龙章辉挪用、冒领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4年,县直有关部门拨付给原乐荣村各类专项资金共计15.2万元(其中扶贫资金2万元),龙章辉挪用其中的5万元,用于各种违规开支。2017年3月,龙章辉以白条形式在村扶贫专项资金中虚报开支2700元。2017年11月,龙章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李熙桥镇苏洲村党支部书记刘惠云虚报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刘惠云在担任苏州村支部委员、秘书期间,以三惠无花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的名义,在申报无花果种植扶贫项目中,虚报种植面积50亩,代替农户在花名册上签字造假,未按上级有关政策申报,致使非贫困户超标准享受扶贫资金9360元。2017年11月,刘惠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原黄桑坪乡副乡长黄世雄在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0年,黄世雄在分管乡经管工作(兼经管站负责人)期间,不认真履职履责,对原界溪村违反扶贫资金专款专用规定挪用1.65万元的行为监管不力,为应对上级对扶贫专项资金的专项检查,协助该村虚构开支,做假账。2017年11月,黄世雄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寨市苗族侗族乡原界溪村村支两委套取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0年,原界溪村村支两委挪用道路扶贫资金1.65万元,用于村级日常开支,为应对上级对扶贫专项资的专项检查,虚构开支,做假账。2017年11月,村支部书记肖冬林、村主任于李文两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寨市苗族侗族乡李家湾村村支两委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2015年至2016年,该村村支两委多次截留挪用产业扶贫资金共计5万元,用于村里其他开支。2017年11月,原村支部书记喻文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村主任邵仕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支部委员、秘书陆安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绥宁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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