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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通报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2-18 08:55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祁东县纪委通报了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永昌街道浅塘社区原支部书记龙竹山、原会计陈九保、原洪桥镇浅塘村会计贺隆护公款私存的问题。2012年6月至2015年8月,龙竹山、陈九保、贺隆护等村(社区)干部为了增加村(社区)集体的收益,违反工作纪律,召开组长和党员会议,研究决定将村对公账户中共计2000余万元征地款转存银行个人账户,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定期储蓄。龙竹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陈九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贺隆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金桥镇原黄桥村村干部周训国瞒报、冒领低保款的问题。周训国没有及时向镇社会事务办报告其母彭某的过世情况,2014年至2015年继续领取其母过世后的低保款共计2360元。2016年镇民政办发现了该问题,取消了彭某2016年的低保,并于2016年3月9日收回了周训国冒领的低保款2360元。2017年2月,周训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河洲镇狮子塘村原临时工委委员、计生专干李菊秀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索取他人财物的问题。李菊秀分别在2010年和2015年,为原石丰村11组村民雷某生和原石丰村10组村民雷某平办理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审批手续时,违反政策规定,以工本费、复印费、照相和交通费的名义私自收取雷某生300元、雷某平300元。李菊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

  4.步云桥镇宴游新村原临时工委委员、会计曹伟华违规发放危改资金的问题。2015年曹伟华在任老巡司村党支部书记时,违反工作纪律,擅自决定将村民曹某获得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500元中的4500元分配给其他村民。曹伟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步云桥镇坪塘村原临时工委书记谭爱民侵占“一事一议”资金的问题。2016年谭爱民任步云桥镇坪塘村临时工委书记时,违反廉洁纪律,以村委会偿还其欠款为由,通过伪造签名、私自加盖村财务监督组公章的方式,将县财政拨付给步云桥镇原鳌鱼村“一事一议”款2万元资金以鱼塘清淤工程款的名义领走,占为己有。谭爱民在组织初核前已将违纪款退回给村集体。谭爱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砖塘国土所所长徐新荣违规接受建房户吃请的问题。徐新荣在担任砖塘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期间,存在收费少开票、收款未开票、接受建房户吃请等违纪行为。徐新荣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祁东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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