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通报4起党员吸毒典型案件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2-28 11:19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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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衡阳市雁峰区纪委通报了4起党员吸毒典型案件。
1.黄茶岭街道红旗社区党员欧迪燕吸毒案。2017年5月6日23时许,欧迪燕在黄茶岭狮子山某家属房聚众吸食“冰毒”。公安机关依法对欧迪燕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17年11月,欧迪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黄茶岭街道高兴村第四支部委员会党员丁平清吸毒案。2014年11月丁平清因吸毒被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给予罚款500元行政处罚。2014年12月19日15时许,丁平清在雁峰区某酒店房间吸食“麻古”和“冰毒”。公安机关依法对丁平清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2017年12月,丁平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岳屏镇南湖村第一支部党员蒋家旺吸毒案。2011年8月3日,蒋家旺因吸毒被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给予行政拘留;2012年08月09日,其因吸毒被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做出社区戒毒决定;2017年10月09日19时许,蒋家旺在衡阳市雁峰区黄青巷某居民楼房间吸食冰毒。公安机关依法对蒋家旺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并处以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7年12月,蒋家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黄茶岭街道幸福社区第二支部委员会党员武剑吸毒案。武剑从2006年1月开始吸食海洛因,2006年3月21日,其在雁峰区某茶楼包厢内刮板吸毒。公安机关依法对武剑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17年12月,武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雁峰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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