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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8-01-17 09:1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沅陵县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杜家坪乡大金坪村党支部书记潘逢德为村民办理危房改造过程中吃拿卡要案。2016年,潘逢德在为本村村民孙某办理危房改造过程中,向孙某爱人廖某索拿两条香烟。2017年5月潘逢德将收受的香烟退还当事人。2017年5月8日,杜家坪乡党委给予潘逢德党内警告处分。

  2、深溪口便民服务中心桂竹潭村原村党支部书记田自觉虚报冒领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案。田自觉利用职务便利,在上报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名单时,虚报村民舒某、田某实施了危房改造(实际未进行危房改造)。2013年1月,田自觉采取欺骗手段将上级拨付的17000元农村危房改造款套出,其中12000元用于自己平时生活开支,剩余5000元用于归还村里遗留欠款。2016年12月,田自觉将套取的12000元危房改造资金上缴。2017年8月27日,沅陵镇党委给予田自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盘古乡小龙溪村党支部书记张仁国私分农网改造补偿款和捐赠款案。张仁国在担任盘古乡小龙溪村支部书记期间,参与私分2012年县农网办补偿给村里的农网改造工程村组劳务费8292.5元并实得3000元。2016年2月5日,张仁国以误工补贴名义参与私分村老年活动室捐赠款10000元,张仁国个人领取3000元。2017年4月张仁国将私分所得6000元上缴。2017年9月4日,盘古乡党委给予张仁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县财政局综改办原主任瞿良福、五强溪镇财政所所长张宣龙作风不实案。瞿良福在担任县财政局综改办主任期间,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扎实、审核把关不严,没有深入“一事一议”项目施工现场查验项目完成情况,导致2011年五强溪镇蒿子溪村虚报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5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14年大合坪乡双溪村虚报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0万元用于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建设等支出、2016年沅陵镇沙金滩村张家湾组级公路验收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严重不符。张宣龙在担任五强溪镇财政所所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填报2011年蒿子溪村坡下组“一事一议”项目虚假资料,致使该村套取5万元奖补资金用于其他村务开支。2017年7月21日,县纪委给予瞿良福、张宣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沅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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