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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8-02-12 10:1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岳阳市纪委、市监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云溪区路口中学校长李怀珠违规组织公款旅游案。2017年4月22日至24日,李怀珠在组织路口中学班主任及行管人员到长沙市某中学学习交流期间,带领学习组成员到湘西凤凰古城等地旅游,后在学校财务报销旅游开支11876元。2017年11月27日,李怀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云溪区教体局副局长梁孟尝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参与人员受到通报批评处理。违规旅游报销的费用,由学习组全体人员承担。

  2.岳阳县二中高一年级组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案。2016年下学期至2017年上学期,岳阳县二中高一年级组采用截留学生校服款、隐瞒学生学费收入等方式,私设“小金库”总额10.94万元,部分用于高一年级组招待、购物等,分管副校长戴劲松,高一年级组长方亮,副组长周华、毛卫东、杨向科等还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3万元的问题。2017年12月11日,戴劲松、方亮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毛卫东、周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向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岳阳县二中校长陶六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教育局责成有关人员退还违纪所得,对县二中高一年级组“小金库”剩余资金予以收缴。

  3.湘阴县玉华镇政府机关党支部书记杨忠公车私用案。2017年国庆长假期间,杨忠利用管理公车的职务之便,多次私自驾驶公车用于参加亲友婚宴等私人事务。2017年10月18日,杨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临湘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陈黎违规操办“升学宴”案。2017年9月2日,陈黎以小孩升学的名义,在岳母老家操办“升学宴”,邀请亲戚以外的其他人员参加宴请活动并收受其礼金。2017年9月30日,陈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被收缴。

  5.汨罗市运管所副所长张卫违规操办“乔迁宴”案。2017年6月28日,张卫在汨罗城区自家楼下搭棚举办“乔迁宴”8桌,邀请亲戚以外的其他人员参加宴请活动并收受其礼金。2017年10月25日,张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礼金。

  6.岳阳楼区洛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高樱违规操办“升学宴”案。2017年7月,高樱的女儿被某高校录取,其所在单位及下辖社区的17名同事获悉后,向其表示祝贺,并送上礼金。高樱分别于2017年8月10日晚、11日晚,在某酒店违规操办“升学宴”,邀请个别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宴请期间,高樱又收受5名同事礼金。2017年8月28日, 高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礼金。洛王街道党工委书记许春龙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谈话提醒处理;违规参与“升学宴”的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7.华容县自来水公司经理王新明工作日中餐饮酒案。2017年9月29日,王新明在工作日期间中餐饮酒,被作风建设检查组发现。2017年12月21日,王新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岳阳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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