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前,绥宁县纪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私设“小金库”问题。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违规收取“吃空饷”人员的工资共69831元未列入财政账户,私设“小金库”,其中46881元用于违规开支。同时,该所还存在用应收取的垃圾处理费抵扣酒店和超市消费开支的问题。该所所长兰元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书记成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所长简利民、曾佑喜、张佑华、肖春华、刘怡柏,办公室主任苏新刚、会计刘湘华、出纳黄小英分别被给予诫勉谈话,县城管局副局长王开富被给予警示约谈,“小金库”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2.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政府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5年12月,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原副乡长(分管办公室)于定增等人多次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接待,金额共12020元。于定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乡原乡长周云友、乡纪委书记唐改清被给予诫勉谈话,原党委书记杨和成、现任党委书记杨昌盛被给予警示约谈。
3.寨市苗族侗族乡西河村原村委委员候选人杨桂英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西河村村支两委换届期间,杨桂英以子女乔迁新居及酒店开业为由,以手机短信方式邀请部分乡村干部参加5月1日的酒宴,违规收受礼金1608元。杨桂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取消西河村村委委员候选人资格,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4.唐家坊镇唐家坊村支部书记唐子林参与赌博问题。2017年4月,唐子林先后两次在该镇湖塘村某村民家中以玩“三公”的方式参与赌博。唐子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绥宁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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