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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8-03-23 09:56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嘉禾县纪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珠泉镇金田社区原党支部委员李干义骗取廉租房补贴的问题。2008年,李干义以其妻李某名义,通过伪造《低保证》、低保存折复印件的方式,骗取廉租房租赁补贴资格。2008年至2016年期间,李干义共获得廉租房租赁补贴20304元。2017年12月,李干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广发镇云里村原支部书记李教忠、原村委主任曾韩兵骗取扶贫专项资金的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期间,李教忠、曾韩兵以虚开油茶树苗款的方式,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50690元。李教忠、曾韩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二人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骗取的资金已退回该镇村账代理服务中心。

  3、石桥镇石仙村原党支部书记李石彬优亲厚友办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问题。2010年至2014年期间,李石彬先后帮助其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亲友周某某、李某某等3人通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格审核,使上述3人被列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10年至2016年期间,上述3人领取低保补助和临时补贴共计12950元。李石彬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私设“小金库”等违纪问题。2016年12月,李石彬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退还违规领取资金12950元。2017年9月,李石彬因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原肖家镇肖家村原党支部书记肖志球等人违规向群众收费的问题。2011年,原肖家镇肖家村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参会人员有肖志球(时任党支部书记)、肖红(时任村委主任)、胡水良(时任计生专干)、肖卫平(时任支部委员)、肖文艺(时任支部委员)、肖光龙(时任村文书)等人,会议研究决定向本村申请到危房改造补助金的农户收取费用,用于村集体开支。2011年至2014年期间,肖家村委向本村23位危房改造户违规收费共29600元。2016年6月,肖志球、肖红、胡水良、肖卫平4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年7月,肖光龙、肖文艺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资金全部退还群众。

  5、晋屏镇刘家村党支部书记李建祥等人克扣群众财物的问题。2014年11月,晋屏镇刘家村召开村支两委干部及组长会议,决定将本应全部发放给农户的公益林补偿款,只按每人10元的标准发放,余款作为村集体收入。村党支部书记李建祥、村委主任刘建红、村文书刘元松3人又商量决定,把公益林补偿余款分别打入3人账户,并以此种方式造册上报县林业局。2014年至2016年,县林业局分别向李建祥、刘建红、刘元松3人账户发放公益林补偿款11357.89元,扣除三人应得补偿款后,共计克扣群众资金10327.89元。李建祥、刘建红、刘元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李建祥、刘建红、刘元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将克扣群众资金按规定发放到农户。(嘉禾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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