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近日,辰溪县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罗子山瑶族乡罗峰村党支部书记舒大江工作失职案。罗峰村在扶贫对象识别和易地搬迁评定工作中,将在县城购有商品房、不符合条件的米某某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搬迁对象,致使米某某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舒大江作为罗峰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7年12月,舒大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米某某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问题予以纠正。
2、后塘瑶族乡茶园坪村党支部书记刘荷花、村主任石渊根工作失职案。2016年,刘荷花在担任茶园坪村党支部书记、石渊根担任村委会主任并负责扶贫工作期间,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将购有车辆和商品房的石某某等明显不符合条件的4户列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致使其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2017年12月,刘荷花、石渊根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石某某等4户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问题予以纠正。
3、苏木溪瑶族乡塘田村党支部书记蒲怀方违反程序规定上报贫困户问题。2016年,塘田村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过程中,蒲怀方与村主任蒲某某商量后,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民主评议,就将蒲某某、舒某某等9户上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工商登记户蒲某某违规享受扶贫政策。蒲怀方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7年11月,蒲怀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潭湾镇双桥村党支部书记余庆学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弄虚作假问题。2017年2月,余庆学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摸底工作中,明知余某某已被取消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情况下,以建档立卡贫困户胡某某名义,为余某某申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公示过程被及时发现、纠正到位。2017年12月,余庆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辰溪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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