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通报3起违反群众纪律类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8-03-30 14:47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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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吉首市纪委、市监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群众纪律类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丹青镇清明社区主任张卫平优亲厚友问题。张卫平在担任清明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期间,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评选过程中优亲厚友,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张某(系张卫平父亲)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使其违规领取产业扶持资金4500元,其行为违反群众纪律。2017年11月,张卫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张某违规领取的资金予以收缴。
2、丹青镇大坪村党支部书记杨远生、村主任张辉长、原村秘书张胜凤违规收取土地管理费问题。杨远生、张辉长、张胜凤分别在担任大坪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秘书期间,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违规向群众收取土地管理费12000元,用于村务开支,其行为违反群众纪律。2017年11月,杨远生、张辉长、张胜凤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将其违规收取的资金退还群众。
3、原工商局红旗门工商所副所长张明鹏、工作人员曹志强违规收取赞助费问题。张明鹏、曹志强在原工商局红旗门工商所工作期间,以赞助费的名义向辖区内商户违规收取费用12000元,其行为违反群众纪律。2017年6月,张明鹏、曹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吉首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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