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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8-03-30 14:48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嘉禾县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县物资总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3年1月11日,时任县物资总公司总经理王刚召集公司班子成员开会,会议决定以报销发票的方式对班子成员发放补贴。之后,按照会议决议,该公司党总支副书记贺昌仁通过报销发票领取补贴16547元,副总经理李柏石领取补贴9980元,副总经理陈祖文领取补贴10816元,副总经理邝林志领取补贴9575元,副总经理李纪云领取补贴7200元,纪检员周卫平领取补贴9890元,工会主席李志富领取补贴7868元,共计71876元。2017年11月2日,王刚、贺昌仁、李柏石因其他违纪案件一并处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王刚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陈祖文、邝林志、周卫平、李志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12月21日,李纪云因其他违纪案件一并处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津补贴已收缴上交县财政。

  2、珠泉镇荫溪村干部公款旅游的问题。2014年9月中旬,荫溪村村支两委干部召开会议,会议研究决定借赴汝城考察新农村建设之机,到广东韶关等地游玩。2014年11月,经原党支部书记李文兵、原村委主任李文忠同意,将到韶关等地游玩费用以“汝城考察新农村建设及广东板塘村庆典”的名义违规报账8880元。2017年12月21日,李文兵、李文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退还村账镇管账户。(嘉禾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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