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近日,沅江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共华镇明月村支部书记陈庚生、村委副主任阎书林违反工作纪律,共华镇扶贫办主任曹泽曦履职不到位案。陈庚生、阎书林在没有经过村民小组评议提名和进行票决的情况下,确定村民童加良返贫。曹泽曦对明月村上报的返贫村民童加良的情况未进行复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2018年3月21日,陈庚生、阎书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曹泽曦受到诫勉谈话的处理。
2、四季红镇安监站长、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副所长刘斌,四季红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彭跃文违反工作纪律案。刘斌、彭跃文在危房改造户没有完成危房改造的情况下,通过其竣工验收。2018年3月21日,刘斌、彭跃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泗湖山镇楠竹脑村原支书刘迪凡,村副主任、会计陈学初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案。刘迪凡、陈学初对村民申报的危房改造资金进行拆分,扩大范围。2018年3月21日,刘迪凡、陈学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泗湖山镇泗湖山社区支部委员皮长青、陈正高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案。皮长青、陈正高对村民申报的危房改造资金进行拆分,扩大范围。2018年3月21日,皮长青、陈正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共华镇白沙洲村会计、计生专干谭凤英工作失职案。谭凤英对脱贫帮扶对象的《精准扶贫手册》填写不完整,帮扶措施及过程记录不详。2018年3月21日,因工作不实对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的处理。
6、草尾镇长乐村支部书记刘华章、扶贫专干黄建举违反工作纪律案。村民刘某夫妇人均收入不完全符合低保户条件,但刘华章、黄建举考虑到刘某曾因“农电扫障”工作致残且其妻患有冠心病,在审核低保户过程中仍然通过了刘某的申请。2018年2月7日,沅江市纪委对刘华章、黄建举进行诫勉谈话的处理。(沅江市纪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