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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莫正尤 发表时间:2018-04-17 15:50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衡南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栗江镇长坪村原村会计王燕诚帮助他人骗取孤保低保资金问题。王燕诚在任村会计期间,用空白信纸私盖村公章50余份。2014年王燕诚任该村村主任后,将公章移交时未一同移交私盖村公章的空白信纸。2013年1月,王燕诚利用私盖公章的空白信纸违规为该村立新组李遥兵、李菜篮办理孤儿手续,为李延博、李婉絮办理低保手续。至2017年,共骗取国家孤保资金4万元,低保资金1.46万元。2017年12月28日,栗江镇纪委给予王燕诚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冠市镇柳树村支部书记周青生、支部委员刘树立私分危房改造资金、优亲厚友等问题。2012年,时任冠市镇旦陂村党支部书记周青生伙同时任旦陂村支部委员刘树立,伪造虚假危房改造项目资料,以刘甫修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资金8000元,并将其中7000元进行私分,周青生、刘树立各得3500元。为隐瞒私分行为,2016年周青生、刘树立以刘甫修儿子名义重复申报危房改造项目,骗取危房改造资金7500元归刘甫修使用。周青生、刘树立还帮助不符合条件的刘树立弟弟刘树生骗取危房改造资金8000元。此外,周青生伪造资料为其父亲周定坤违规多申报5000元危房改造资金;刘树立伪造虚假资料,侵吞以刘桃修名义申报的危房改造资金3000元,同时在为群众办事时索要钱物共1700元。2018年3月,冠市镇纪委给予周青生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刘树立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骗取违规申报的危房改造资金已全部上缴财政,向群众索要的钱物已退还给当事人。(衡南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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