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8-05-18 16:55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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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湘阴县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1、湘阴县东塘镇黄甲村党总支书记黄新光、村委会主任吴革文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案。2017年4月至12月,黄新光、吴革文在东塘镇黄甲村工作期间,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村务活动,并以环境整治、办公费用之名变相处理香烟支出。黄新光、吴革文作为中共党员、黄甲村支两委负责人,其行为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4月26日,给予黄新光、吴革文党内警告处分。
2、湘阴县原公资局资产管理股工作人员戴成波、原湖南洞庭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刘立波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烟酒及土特产用于公务接待案。2013年至2015年,刘立波时任湖南洞庭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人,戴成波时为县公资局资产管理股工作人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接待工作负责人。在此期间,湖南洞庭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公务接待过程中,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烟酒、土特产。其行为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4月26日,给予戴成波、刘立波党内警告处分。(湘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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