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通报4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近日,宁乡市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横市镇望北峰村扶贫项目工程违规变更承包价格、未按要求招投标的问题。2016年8月25日,望北峰村委会与江某签订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合同,之后村支两委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应江某请求在原合同价基础上上调建设价格,并两次追加工程款。该村还存在未经招投标发包蔬菜大棚项目线路架设附属工程、贫困户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工程等问题。望北峰村党支部原书记邓太初、村主任王强、横市镇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李正新、村账会计代理记账中心工作人员陈礼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望北峰村党总支书记邹爽英、横市镇财政所所长刘建新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巷子口镇官山村拨付扶贫专项资金财务手续不规范的问题。2016年,官山村与宁乡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开展就业帮扶。2016年7月,该公司负责人李某以虚假苗木发票在官山村领取就业帮扶专项扶贫资金2万元。2017年有关部门检查发现该笔资金符合扶贫政策,但发票不符合财务要求,官山村在之后的整改中工作作风不实,整改不到位。官山村党总支书记吴永山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巷子口镇财政所所长温亮军、村会计中心工作人员吴京灿分别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巷子口镇主管精准扶贫工作的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贾命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沩山乡沩水源村精准扶贫项目未按要求公开招投标、伪造报账资料的问题。2014年至2016年,沩水源村在桃花岭基地耕田项目、公路拓宽项目及沙梨基地等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事后该村党支部原书记姜成良、村主任方冠军等人授意,由村报账员高希伪造公共资源交易资料进行报账。姜成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方冠军、高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监管责任不力,沩山乡农办原主任肖平、付海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沙田乡宝云村扶贫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财务手续不规范的问题。2013年,宝云村将潦源水库处险工程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山塘清淤、公路维修、学校修缮,且部分资金支出无工时记录、验收资料、经手人、证明人。2016年,宝云村在精准扶贫专项资金中列支光伏发电征地款、河道水坝修复费用,且部分资金没有经第一书记审批签字。宝云村党总支书记苏金堂、原村主任李气生、原会计李小良、沙田乡村账会计中心原会计王俊玲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宁乡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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