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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编辑:莫正尤 发表时间:2018-07-03 11:0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宜章县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一六镇石街头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李文洪、村委会原主任李岳军违规操作扶贫项目问题。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李文洪、李岳军分别担任石街头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危房改造项目申报过程中,违规操作,冒用村民李云付等8名低保人员和贫困人员名义申报集中规范建房统规统建项目。致使李云付在2017年申请危房改造时,不能享受国家的危改政策。李文洪、李岳军对此均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4月,2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迎春镇金朝山村党支部书记罗志庭贫困人员识别不精准、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罗志庭任金朝山村委会主任期间,在负责调查该村1、2、3组贫困户是否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过程中,因调查不深入、把关不严、工作失职,导致3组罗寿乐违规享受6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财政补贴资金,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4月,罗志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岩泉镇白洋塘村党支部原书记李亨发截留挪用问题。2013年至2014年,李亨发任白洋塘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办理白洋塘村向县扶贫办申请“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项目过程中,以村民自愿捐助的方式,把应该发放给贫困户的24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村委会办公楼建设,存在截留挪用和违反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向、范围的问题。2018年4月,李亨发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宜章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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