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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8-07-25 09:04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湘乡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湘乡市翻江镇中山村原支部副书记廖永辉套取扶贫资金案。2016年,廖永辉在任中山村支部副书记期间,通过村道硬化项目在村账中虚报套取了2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村上其他开支。此外,廖永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廖永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2、湘乡市中沙镇西冲村原支部书记左志强等人弄虚作假、违规拆分危房改造资金案。2014年,西冲村支部书记左志强、时任村主任黄安民、村委委员邓新泉在申报省农村扶贫对象资料中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邓新泉应负直接责任,左志强、黄安民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4年,西冲村村支两委集体商议,决定对西冲村危房改造资金进行拆分,造成不良影响,左志强、黄安民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两委委员兼报账员黄海洋应负直接责任,副书记、常设干部杨明德应负直接责任。此外,左志强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左志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黄安民、黄海洋分别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杨明德、邓新泉分别受到警告处分。

    3、湘乡市毛田镇毛田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童桂阳,党总支副书记谢喜泉违规套取扶贫资金案。2017年12月,童桂阳、谢喜泉两人未召开支村两委等相关会议,通过虚造已改造完成的5口山塘项目资料的方式套取了20万元扶贫资金,留存在村级账务上,准备用于村道亮化工程。被市纪委督查发现后,毛田村立即对该问题进行了整改,对该村的另外6处山塘进行了改造。该镇财政所副所长兼村级财务代理中心主任谭松林、财政所副所长兼村级项目专管员付友泉在没有进行现场项目验收与核实项目真实性的情况下,办理了项目申报手续;副镇长兼扶贫办主任贺利辉对项目审批资料没有严格审核把关,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党委副书记、镇长谭劲松,主管财税工作的党委委员、副镇长、政协联工委主任李存良,对参与审批的事项未进行认真审核,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4月,童桂阳、谢喜泉分别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付友泉、谭松林、贺利辉分别受到警告处分;谭劲松、李存良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处理。(湘乡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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