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通报3起“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典型案件

日前,郴州市北湖区纪委监委对3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下湄桥街道党工委原书记钟石生因单位违规套取国家就业培训补贴专项资金问题被问责。2012年至2015年,下湄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违反国家法规,以虚报冒领的方式套取国家就业培训补贴专项资金15.9万元。其中,以加班补助的名义私分给街道有关人员7.15万元,用于单位开支8万元,时任街道劳动保障站站长周秋菊个人占有使用0.75万元。时任下湄桥街道党工委书记钟石生对此行为非但不制止、不报告,还从中领取补助1.95万元。在区纪委对该问题进行初核时,钟石生仍不醒悟、不老实,召集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2018年6月,钟石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尹海燕因学校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被问责。2015年至2017年,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收受劳务中介公司12万元感谢费并发放给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尹海燕未提出异议并领取0.88万元。2015年至2017年,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他人财物,尹海燕未制止并违规参加宴请、收受礼金共计0.7万元。2018年6月,尹海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北湖街道立欣洲社区原书记周应中、原主任梁萍因社区综治(平安创建)工作不力被问责。北湖街道立欣洲社区在2017年度全区综治(平安创建)工作中被“黄牌警告”。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2018年3月,时任社区书记周应中、主任梁萍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郴州市北湖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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