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通报环保领域“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近日,嘉禾县纪委县监委就近期查处的环保领域“为官不为”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县环保局副局长胡林生、副局长李土星、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柏超、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队长李锋、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队长雷佳杭等人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7月,嘉禾县世名酵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嘉禾县禾丰生态有限公司的养殖场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违规生产。县环保局执法监管不力,未发现和查处上述企业在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擅自投产使用的违法行为,相关问题被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胡林生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李土星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柏超、李锋、雷佳杭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8月,胡林生受到通报问责处理,李土星、李锋、雷佳杭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柏超受到警告处分。
2.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副局长李喻忠、副局长李洪峰、副科级干部李志建、畜牧渔政水产股负责人李梦龙等人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7月,嘉禾县世名酵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嘉禾县禾丰生态有限公司、嘉禾县龙盛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的问题。县畜牧局对以上企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工作中履职不力,未及时发现并向环保主管部门报告以上问题。相关问题被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李喻忠、李洪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李志建(于2008年7月至2018年1月任畜牧渔政水产股股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李梦龙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8月,李喻忠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李洪峰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李志建、李梦龙受到警告处分。
3.晋屏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张红,副镇长张红久、动物防疫站站长邓红英、环保专干李小花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7月,晋屏镇对辖区内企业环保监管不力,未发现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嘉禾县禾丰生态有限公司的养殖场项目存在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沼气池、自行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合格、沉淀池壁出现裂缝后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等问题。相关问题被省保护督察组发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张红、张红久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邓红英、李小花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8月,张红受到通报问责处理,张红久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邓红英、李小花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4.龙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何光红,副科级干部周海峰、环保站站长李亚武、动物防疫站站长胡永国等人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7月,龙潭镇对辖区内企业环保监管不力,未发现并向环保主管部门报告嘉禾县龙盛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养殖场项目存在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排入没有防渗措施的土坑、扩建的养殖场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等环境违法行为。相关问题被省保护督察组发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何光红、周海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李亚武、胡永国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8月,何光红、胡永国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周海峰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李亚武受到警告处分。(嘉禾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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