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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通报2起国家公职人员吸毒典型案件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8-10-18 08:4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临澧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国家公职人员吸毒典型案件。

  1.刻木山乡文化站工作人员苏东国容留他人吸毒问题。2017年9月16日、18日、19日,苏东国三次在其驾驶的别克小轿车内与吸毒人员谢某、张某,共同吸食毒品,三次均为苏东国提供毒品和吸毒用具。2018年1月5日,苏东国被县人民法院判决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2018年7月,苏东国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2.县第二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刘临毅容留他人吸毒问题。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1月6日期间,刘临毅先后四次容留吸毒人员黄某、杨某在其家中吸食毒品。2018年5月23日,县人民法院判决刘临毅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2018年7月,刘临毅受到行政开除处分。(临澧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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