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通报1起党员干部“提篮子”典型案例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8-11-29 09:27
来源:三湘风纪网
分享

近日,嘉禾县通报了1起党员干部“提篮子”典型案例。
2011年10月,嘉禾县原煤炭局局长欧林军在担任嘉禾县县属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异地建设项目工地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县棚户区改造工程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69.2663万元。同时,欧林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9月,欧林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8年4月,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欧林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嘉禾县纪委监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