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8-12-06 09:2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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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涟源市纪委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3年1月至12月,湄江镇石牛村原党支部书记邱羡胡、党支部副书记邱迪球、村秘书邱梅辉、村计育专干李喜桃等人商量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村集体资金19124元购买牛肉、烟酒等用于违规送礼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结合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0月3日,邱羡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2年)和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邱迪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湄江镇人民政府依程序解聘其村定补干部职务;邱梅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2年);李喜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涟源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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