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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通报4起在专项整治中不如实填报信息典型案例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9-01-16 09:2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桂阳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在专项整治中不如实填报信息的典型案例。

  1.桂阳县残联原副理事长何小冲不如实填报其投资入股水电站情况的问题。2017年9月,何小冲在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如实填报其投资入股太和镇榜山村水电站及清退转让的情况。2017年11月,何小冲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2.桂阳县蒙泉学校校务委员刘典仁不如实填报其儿媳在金融机构从业情况的问题。2017年10月,桂阳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在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填报《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金融机构从业情况报告表》时,刘典仁不如实填报其儿媳曾某在中山某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的情况。2017年12月,刘典仁受到批评教育问责处理。

  3.桂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科级干部张彦根不如实填报其儿子在金融机构从业情况的问题。2017年10月,桂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组织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填报《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金融机构从业情况报告表》时,张彦根不如实填报其儿子张某在中保财险桂阳支公司工作的情况。2017年12月,张彦根受到批评教育问责处理。

  4.桂阳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张铁男、刘生虎、陈晟不如实填报其各自持有富阳林场股份并及时清退转让的问题。经查,张铁男、刘生虎、陈晟三人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不如实填报《国家公职人员拥有农村水电开发及其它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问题专项整治》《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且不按要求及时清退转让其各自所持有的富阳林场股份。2018年12月,张铁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生虎和陈晟均被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处理。(桂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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