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9-03-22 09:1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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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桃江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桃江县房产局国征办主任颜兆丰、大栗港社区主任熊建欧虚假脱贫案。2016年,颜兆丰在负责联系大栗港镇大栗港社区扶贫工作期间,到大栗港社区联系扶贫工作仅2次,到其结对帮扶对象王某某家中走访仅1次。熊建欧、颜兆丰未严格审核把关《贫困户脱贫验收表》,导致家庭有实际困难,达不到脱贫标准的王某某在2016年底被脱贫。2018年12月,颜兆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熊建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桃江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副主任文青云作风不实案。2018年,文青云兼任桃花江镇鹅公桥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和第一支部书记,负责联系该村扶贫工作。2018年5月,益阳市第二专项巡察组发现文青云当天未在村部住宿,且经过核查,文青云在任期间每月仅在村部住宿13-15天,远少于相关规定,扶贫工作日志十分简单,没有具体内容。2018年10月,文青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桃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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