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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通报4起生态扶贫违纪典型案例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9-04-04 10:27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中方县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生态扶贫违纪典型案例。

  1.花桥镇三冲口村党支部原书记胡成、原村主任杨代银、原村文书王学胜、原村妇女主任邱祖莲侵占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6年,胡成、杨代银、王学胜、邱祖莲侵占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62100元,用于发放村组干部工资,胡成、杨代银、王学胜、邱祖莲每人获得4050元。此外,胡成、杨代银、王学胜、邱祖莲等4人均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9月,胡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杨代银受到撤党内职务处分,并被罢免村主任职务;2017年11月,王学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8年11月,邱祖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

  2.中方镇乌溪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庆忠、原村主任曾春林、原村文书周庆云、原村妇女主任潘凤英、原村支委委员曾祥胜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周庆忠、曾春林、周庆云、潘凤英、曾祥胜挪用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51954.27元,全部归个人使用,其中,周庆忠挪用8119.17元、周庆云挪用8138.55元、潘凤英挪用8134.5元、曾祥胜均挪用8100元,曾春林挪用19435.55元。2017年12月,周庆忠、曾春林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庆云、潘凤英、曾祥胜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铜鼎镇谢家村村委会副主任谢申怀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谢申怀在担任铜鼎镇原南家坊村村主任期间,挪用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退耕还林补贴款共计17487元,全部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12月,谢申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

  4.新建镇小岩村党支部书记田彩堂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10月,田彩堂作为新建镇小岩村村主任,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过程中明知其夫兄蒲某长期外出务工,无法履行生态护林员岗位职责的情况下,仍将其选聘为生态护林员,使其获得护林员工资补助。2018年11月,田彩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中方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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