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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通报3起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王城长 薛亮 发表时间:2019-04-08 09:39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湘潭县纪委监委对3起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石鼓镇福霄村党支部书记陈向前、村主任朱起华、村妇女主任鄂声良、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任志华违反廉洁纪律,虚报冒领的问题。2017年10月,福霄村在某省直单位争资5万元。其后,该村支村两委利用已经实施并报销的文化广场和村部维修项目,虚造承包合同、结算单等资料套取该资金,用于支付争资差旅费、开会伙食费等开支。2019年1月,陈向前、朱起华、鄂声良、任志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资金予以清退收缴。

  2.石潭镇白托管区党总支书记楚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问题。2016年12月7日,楚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16年12月9日,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2017年5月22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其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2019年1月,楚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吴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吸食毒品的问题。2015年10月31日,吴涛在易俗河镇某小区内采用“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2019年2月,吴涛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湘潭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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