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长沙市岳麓区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岳麓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罗国良违规接受吃请并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时任岳麓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国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先后4次接受业务单位吃请并收受红包礼金共计1.9万元。罗国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组织部门按程序给予其免职。
2.岳麓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姜波违规接受吃请并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时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姜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先后4次接受业务单位吃请并收受红包礼金共计1.9万元。姜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组织部门按程序给予其免职。
3.岳麓区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谭敏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8年2月,时任区水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谭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收受业务单位红包礼金4000元。谭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岳麓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一组组长刘仕华违规接受吃请并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7年12月,刘仕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违规接受业务单位吃请并收受红包礼金2000元。刘仕华受到警告处分。
5.岳麓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四组组长段育平违规接受吃请并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7年12月,段育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违规接受业务单位吃请并收受红包礼金2000元;另外,段育平在接受组织调查时态度不端正、不如实交代自己的违纪问题。段育平受到记过处分。(岳麓区纪委监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