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日前,浏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1.原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张强违规收费问题。2017年5月至12月,张强在担任社港国土资源所办事员,负责办理不动产权证换证和不动产权抵押登记业务过程中,违反规定要求群众交纳“加急费”“代办费”由其特定关系人周某某代办。因张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5月,张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集里街道锦美社区党支部书记卜继光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2004年,卜继光在担任集里街道锦美社区仓湾组组长期间,为锦美社区居民易某某租用仓湾组集体土地一事居中斡旋,并收取易某某6000元好处费用于了个人日常开支。因卜继光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2月,卜继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荷花街道东环村原党支部书记谢水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1年下半年,时任荷花街道东环村支部书记谢水生收取该村村民陈某某6000元为其代办建房手续,实际办证过程中国土部门未收取办证费用,但谢水生未及时将6000元退还给群众,并将该笔资金用于了自己的日常开支。在组织调查期间,谢水生将该笔资金退还了群众。2018年12月,谢水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洞阳镇东园村支委委员苏光稳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苏光稳在担任洞阳镇东园村支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被征地农民参保指标分配过程中,未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私自将其两位亲属纳入第四年龄段参保名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1月,苏光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洞阳镇东园村下苏一组组长苏光辉优亲厚友问题。苏光辉在担任洞阳镇东园村下苏一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被征地农民参保指标分配过程中优亲厚友,未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私自将东园村下苏一组第一、第二年龄段的两个空余社保指标调整至第三年龄段,违规将其两位亲友纳入第三年龄段参保名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1月,苏光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浏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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