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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通报3起危险驾驶方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20-09-30 11:26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沅江市通报3起危险驾驶方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1.沅江市共华镇水利管理站分流人员、党员李建军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问题。2019年9月5日20时许,李建军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经检测李建军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158.6mg /100ml,人民法院判决李建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2019年12月,沅江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李建军开除党籍处分,并由市水利局给予其降低两个岗位等级的处分。

  2.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太白社区党员吴国平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问题。2019年12月21日19时40分许,吴国平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吴国平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46.84mg/100 ml。2020年5月,人民法院判决吴国平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0年6月,沅江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吴国平开除党籍处分。

  3.沅江市黄茅洲镇金南村党员李峰涉嫌危险驾驶问题。2019年12月17日20时20分许,李峰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经检测李峰血液中乙醇浓度为91. 8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但李峰的违法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8月,沅江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李峰留党察看1年处分。(沅江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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