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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0-05-31 09:39 来源:《中国古代廉政文化集粹》

夫政不简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史记•鲁周公世家》

  
  周公,是周文王的儿子,与武王是兄弟。他是我国奴隶社会最杰出的政治家和思想家。


  为了谋求国家的长治久安,周公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统治思想,同时为弥补神权思想的缺漏,并确定自己的统治策略,他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他认为,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去德,也就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的统治者就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因此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


  “德”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敬天、敬祖、保民。也就要求统治者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先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的君主。


  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周公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思想,这种主张要求首先用“德教”的办法治理国家,使天下百姓臣服,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放宽放缓,而不应一味的用严峻的刑罚来使臣民服从。“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德教”的具体内容,周公归纳为内容广博的“礼治”,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既有的礼节秩序去生活,从而达到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


  这种“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深深地扎根于中国的政治理论当中,被后世奉为法律制度思想的原则和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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