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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慎始无后忧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监察》

  在强大的法律面前,在高墙铁网之下,几乎没有一个贪官不后悔,没有一个贪官不悔恨自己当初迈错的“第一步”。曾是年轻有为的“法律专家”、前程看好的副检察长徐望实,在狱中痛心疾首地反省自己、剖析自己,同样发出悔不当初的叹息。


  事实告诉人们,通往腐败的道路有许多条,没有一个腐败分子会完全复制另一个腐败分子的贪腐轨迹,但没有一个腐败分子能够逃脱从量变到质变、从小腐到大贪的演变规律。领导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有一个致命的也是共同的特点,就是“第一次失足”。正如徐望实悔恨所言,“成也几步,败也几步,一步不慎失之千里。”


  尽管贪官的“第一次失足”千差万别,但严守“第一关”,把握“第一次”,却不是没有规律可循。以徐望实为例,分析其“第一次失足”,起码有这样几条足可成训,应引以为戒:


  一是守节持定,应有崇高理想、坚定信念。徐望实也有理想,他寒窗苦读的理想是“出人头地”,考上大学的理想是干出一番事业“来报答父母”,工作后勤奋工作的理想是步入“事业的辉煌”。为此,他发奋苦读,考上了名牌大学,毕业后,虚心学习,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书记员成为一个地级市的反贪局长、副检察长。实践证明,这种建立在短视基础上的个人理想是耐不住寂寞、经不住考验的。当徐望实看到腰缠万贯的老板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他便把持不住了,他那原本就不怎么坚定的理想信念很快就发生了动摇,这就为“第一次”犯罪从思想防线上打开了方便之门。徐望实的追悔再次证明,报效国家与人民的信念,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精神支柱,是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二是守住底线,应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徐望实非常悔恨自己因在“关键时刻没有能够守住自己的底线”,而“迈出了罪恶的第一步”。守住底线,就是要在党纪、法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掌权用权,而对党纪、法规、法律严格禁止的则不越雷池一步。应该说,“守住底线”是拒腐防变的最低标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廉洁自律的高标准、遵纪守法的严要求,绝不能用“下不为例”来欺骗自己,用小贪无碍来原谅自己。“勿轻小事,小隙沉舟;勿轻小物,小虫毒身”。只有严于律己,严防死守,对任何腐蚀、诱惑都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才能真正做到把握小节、守住底线。


  三是率先垂范,应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徐望实是个“聪明人”,他对《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熟记于心,倒背如流,可他知法懂法的目的只是用来对付别人,而把自己置于法律的“空档死角”。尤其在“迈出犯罪第一步”之后,他更是把法律当成“手中的面团”,想怎么捏就怎么捏。这种对人与对己严重背离的双重标准,更加刺激了他对金钱的强烈贪欲和对法律的肆意滥用,最终促使他一步步把自己推向深渊。领导干部防范“第一次失足”,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做廉洁从政的楷模,千万不要自作聪明、自欺欺人。


  四是择善交友,应亲君子、远小人。纵观徐望实的演变过程,不难看出,他从一开始赴周某之宴,到请吃喝茶必到,再到逢年过节收人红包,彼此情感逐渐接近,继而“成了无话不谈的挚交”。在这位挥金如土的“朋友”强烈的影响之下,他对金钱心热手痒,寂寞难耐,开始在其公司投资,变相敛财,从此两人“利益休戚相关,命运紧紧相连”。当“朋友”“有难”之时,徐望实自然而然地成了他们的“保护伞”。与其说徐望实是被别人拉下水,倒不如说他是在私欲的恶性膨胀下,知法犯法、自投罗网、自掘陷阱。徐望实的沉痛教训也告诫领导干部,讲亲情不能越位,讲友情不能变味。领导干部交什么样的朋友,用什么方式交朋友,交友干什么,一定要慎重而思、慎重而行,谨防自己被当作“权力资源”开发、利用。


  “不慎其前,而悔其后,虽悔无及矣”。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慎始慎终,防止“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在自己身上发生。(霜 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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