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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拒礼有方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1-18 08:57 来源:正义网

 

    最近,瞻仰江苏淮安周恩来故居时,我有幸看到1961年1月16日周恩来指示办公室写给当时的淮安县委的一封信。今天读来,仍然感慨万千,不禁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廉洁自律、高风亮节所折服。 

    这封信写道:“你县送给周总理和邓大姐的藕粉、莲子、馓子、工艺品以及针织品都已收到了。你们对周总理的热爱和关怀,他们是知道的,但是周总理和邓大姐认为,在中央三令五申不准送礼的情况下,你们还这样做是不对的。现在总理和邓大姐从他们的薪水中拿出100元寄给你们,作为偿付藕粉、莲子、馓子、工艺品的价款,其他的一些针织品等以后有便人带给你们。总理并指示将中央关于不准请客送礼的通知寄给你们一份,请仔细研究,并望严格执行。” 

    这封根据周总理的指示发给淮安县委的信,不足200字,却意味深长。反映出周总理的清廉风格。而且,他的“拒礼”方法,也很值得我们细细咀嚼品味和认真学习。 

    对“送礼”者把握好批评的语气。周总理指示身边工作人员写这封信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对淮安县委“送礼”的做法提出批评,同时表明自己的鲜明态度。信中没有太严厉的批评,而是娓娓道来:先是对淮安县委和人民对周总理、邓大姐的热爱和关怀表示理解,然后再表明态度,接着又讲明对送来的土特产的处理办法,最后对淮安县委送礼行为提出批评,语气和缓而不乏力度,使批评充满感情,既体谅了家乡人民的深情厚爱,又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和观点。 

    对“礼品”进行了妥善的处理。在如何处理“礼品”问题上,周总理并未一“退”了之,而是采取了两个步骤处理:一是根据“礼品”的特质区别对待,留下了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变质的食物以及容易损坏的工艺品,并作价以钱偿付;而对比较容易保存也不易损坏的针织品则原封不动退回,这就避免了浪费。二是从自己工资中拿出100元寄给淮安县委,用以偿付藕粉、莲子、馓子、工艺品的费用。 

    其实,这是周总理的一贯作风。以前就发生过类似事情。一次,曾在周总理身边工作过、后任福州军区副司令员的龙飞虎送来一筐新鲜橘子。周总理知道后,让秘书了解到这筐橘子价值25元,便嘱咐秘书:“给他寄50元去。”秘书说:“是25元,寄50元,多余的他会退回来的。”总理说:“多余的让他处理,不这样就制止不了他,这样以后他就不再送来了。”可见,周总理处理问题多么细腻。 

    用中央文件精神对淮安县委进行批评。周总理让身边工作人员将《中共中央关于不准请客送礼和停止新建招待所的通知》随信寄一份,要求淮安县委“仔细研究”并“严格执行”。此举更加耐人寻味。 

    当时,由于自然灾害,国家出现粮食紧张的局面,为了制止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中央于1960年10月发出了这个《通知》。淮安县委向周总理送礼的时间显然是中央发出《通知》以后,违反了中央的规定。周总理让身边工作人员随寄《通知》,并要求“仔细研究”、“严格执行”,就是希望他们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并对照他们的送礼之举,认清和改正错误。 

    周总理对故乡淮安一直怀有深厚的感情,他十分关心淮安的建设,并就建设新淮安多次作出指示。在周总理看来,请客送礼不仅会加重人民负担,更重要的是助长了腐败。在中央已明令禁止的情况下,淮安县委仍送来礼品,既违反了中央的禁令,又可能引起不良影响。一旦各地效仿,就会败坏党风,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这是周总理所不愿看到的。 

    淮安县委接到周总理办公室寄来的信和《通知》后,立即组织学习,深刻领会中央文件精神和周总理的良苦用心。从那以后,再没向周总理送过家乡的“土特产”。在当地党委领导下,淮安人民以周总理的信为精神动力,倡导清廉之风,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再接再厉建设新淮安,周总理非常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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