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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议员”怎样审预算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3-27 08:58 来源:广州日报

梁发芾

  两会已经闭幕,对于预算案的表决结果是:赞成2291票,反对438票,弃权131票。反对比例达15.3%,是十年来最高的一次。这或许说明,我们的人大代表,已经逐渐学会运用手中的表决器表达对预算案的态度。
  说到代表们审议预算草案的事,这里不妨说说中国刚刚建立预算案的时候,“议员们”是怎么做的。
  清末预备立宪,中央设立资政院,地方设立咨议局。资政院和咨议局,都是将来议会的雏形,具有审议和批准预算的权力。
  清末政权风雨飘摇,立宪派和地方实力派的督抚们都主张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立宪派希图通过引进西方的先进预算制度,约束政府的收支,而督抚们则希望通过预算制度解决迫在眉睫的各种财政问题。中国现代预算制度在这种大致的共识中,诞生了。
  虽然在大致的共识中清政府决定试办宣统三年预算,但是当预算制度真的运转起来的时候,围绕预算案却烽烟四起。各省督抚期望以预算制度解决财政危机,而资政院和咨议局却拒绝做橡皮图章。所以,对于审议和批准这项权力,议员们摩拳擦掌,志在必得,也志在必行,在议决预算的时候,议员们认真审议,削减支出,并不留情。那些呼吁和支持建立预算制度的督抚们,恍然大悟,知道革命革到自己头上来了。
  当资政院审核预算时,发现收支差距巨大,赤字严重,不得不进行大刀阔斧的删减,尤其对陆军部军费和邮传部经费,删减达6500万两。督抚们无缘置喙预算案,焦躁不安,反对之声甚嚣尘上。资政院将直隶兵营经费删削40万两后,提督姜桂题干脆赴京,以辞职相要挟,请求陆军部必须增加预算。在强大的反对声浪面前,摄政王发出谕旨说:“若实有滞碍难行之处,准由京外各衙门将实用不敷各款缮呈详细表册,叙明确当理由,径行具奏,候旨办理”。有这份谕旨,实际上在预算上开了口子,各省于是对于资政院审议的预算计划并不理会,我行我素,放纵支出。预算失去了约束力。
  虽然中央的资政院在预算审议中受到挫折,但是,地方咨议局在预算监督风波中,却取得一些进展。
  对于地方督抚们来说,相对于资政院,咨议局更容易对付。由于地方预算是由督抚们提交给咨议局审议的,因此督抚们便具有了主动性:什么时候提交,提交什么,督抚们有相当的自由度。于是,提交咨议局的地方预算要么非常迟滞,要么非常不完整。各省咨议局当年常会临近闭会时,要么仍未看到督抚提交的预算案,要么虽然已经提交,但是有岁出而无岁入,难以审议。各省咨议局函电交驰,督促催交,而督抚们则依然故我,不慌不忙。据研究晚清预算制度的刘增合教授的统计,就福建省咨议局,在审议预算时发电报催促督抚提交预算的费用,就达一千数百元之多。对于咨议局的审查,督抚们往往抱怨说咨议局议员没有阅历,不懂忌讳,甚至有人还建议对于出言无状的咨议局议员“宜以法绳之”。在这些预算审议纠纷中,福建咨议局与闽督松寿的纠纷可谓典型。松寿不愿意提交完整的预算账册,尤其不愿提交地方岁入数额。从1910年的9月6日松寿提交预算案,直到当年11月11日,咨议局仍然得不到关键的岁入数据。咨议局忍无可忍,议员集体起草电文向资政院控告松寿违法。在11日的会议上,52名议员中的51人同意集体辞职以抗议。
  在预算监督风波中,江苏省咨议局抗争影响更大。江苏咨议局与两江总督张人骏就财政预算案发生冲突,1911年5月1日,江苏咨议局议长张謇与副议长及常驻议员“全体引咎辞职,即日出局”以表抗议。官方与民间媒体都纷纷报道此事,对咨议局的做法表示极大的同情,江苏绅商成立预算维持会,声援咨议局;京城的江苏籍官绅也准备上书严批张人骏,要求妥善解决江苏预算案。在朝野舆论的强大压力下,朝廷要求张人骏公布预算案,张人骏最后不得不公布了预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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