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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已历经十五次修改及完善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10-24 08:41 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中共党章自诞生以来,并非孤立自在、一成不变,而是随着党所处的环境、任务及内部状况的变化,相应地有所变动和更改。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制定了《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宣告中共第一部党章的诞生。中共从此具有了相对完备的政党形态。
 
  从三大到六大,时间间隔不长,党章的内容只做过局部调整,没有大的改动。
 
  从六大到七大经历了十七年,这期间,中共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成长为一个全国范围、具有广泛群众性的党。七大党章在中共的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伟大意义。修改后的党章总纲中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这意味着中共在二十四年的艰苦历程中所取得的最重要的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在党的根本大法中得到了最终确认。
 
  1956年召开的八大,是中共执政后第一次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从革命党变成执政党,为适应执政后的新情况,以及面临的政治、经济和组织任务,对原来的党章进行修改也是势在必行。因此,这次大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对七大党章进行修改,从而确立作为执政党的第一部根本大法。
 
  “文化大革命”期间产生的九大和十大党章反映了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及政治影响,甚至把八大党章中本属正确的内容也修改了。而“文革”结束后制定的十一大党章也受到历史条件的局限,未能完成拨乱反正的重要使命。
 
  1982年召开的十二大把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充分反映到党章中。由邓小平主持修订的十二大党章在全面总结和确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基本路线的同时,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搞好执政党建设,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作出了明文的规定。鉴于十年动乱中的经验教训,新党章强调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规定了一系列重要原则。
 
  有了十二大党章奠定的基础,五年后召开的十三大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只就部分组织方面内容作了若干调整,对十二大章程的总纲部分未做任何改动。1992年召开的十四大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首次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最新成果被正式写入党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奠定了强有力的法规基础。
 
  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对党章进行了有史以来的第13次修改,以党章的形式最终确立了邓小平理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并列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2002年召开的十六大,则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式规制在党章中党的指导思想系列。
 
  2007年召开的十七大,对党章进行了有史以来的第15次修改,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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