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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条家规”看周总理的公私观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5-07-02 17:04 来源:三湘风纪网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周恩来总理因不少故乡亲友要谋求一官半职,周恩来曾专门召集家庭会议,定下“十条家规”: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去看看;二、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三、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四、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五、不许请客送礼;六、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七、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八、生活要艰苦朴素;九、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十、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家风影响着党风政风、汇聚成民风社风。好家风的形成绝非一时之事、一日之功,而是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坚持沉淀下来的。好家风好比春夜细雨,在悄然无息中让每一位家庭成员洗涤心灵深受其益,在潜移默化立言立行中世代相传。
“我爸是李刚”,道出了“大树底下好乘凉”的权力张扬;“萝卜招聘”,演绎着“近亲繁殖”的权力定制;“利用影响力受贿”,折射出“一人得道仙及鸡犬”的敛财之道。关照、默许、容忍、放纵,领导干部及其“身边人”对权力的滥用,最终成了一场“温水煮蛙”、“饮鸩止渴”式的权力狂欢。
    从对公款、公车、公物的使用,到对工作态度、言行举止、生活作风的规束,周总理对身边亲友的“十条家规”,就是管好领导干部“身边人”的十条红线,坚持公私分明、不徇私情,做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不搞特殊化,领导干部的“身边人”更应成为遵纪守法的表率,而不是凌驾于法纪之上的特例。
    掌握公权之人有了私心、动了私情,久而久之就会公私不分、私而忘公,甚至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仅要管好用权者本身,还要管好那些企图借助权力影响力谋取私利之人,防止领导干部的“身边人”成为“身边腐”。
    “十条家规”,体现了周总理的朴素纯洁的亲情观和大公无私的权力观。用公心呵护亲情,才能让亲情之树长青、亲情之水长流。
(长沙县纪委:李少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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