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不逾矩”的境界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孔子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从心所欲不逾矩” 道出了孔子经过一生的道德修炼后,其晚年道德品行与规矩法度已达到圆熟的契合境地,行为自由自在而又自然而然地契合于规矩法度,可以说达到了自由的化境。而这种自由的化境不是一蹴而就的,是在规矩法度中的长期修炼而达成的。

    从来没有绝对的自由,就连孔圣人在“从心所欲”的同时,也没忘了“不逾矩”,可见孔子所追求的自由,不是为所欲为、了无边界的自由,而是一种强调自我修养、自我约束之后获得的自由。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礼”与“仁”,可谓孔子言行之尺度与边界,在此范围之内,尽可以“从心所欲”。

    每个人都有欲望,也正是因为有了欲望,人类社会才有了前进的动力。但是,欲望要有法度、有边界,有所为,有所不为。过度的欲望,就是贪欲。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多少人就是因为钱欲、权欲、色欲的过度膨胀,不断逾越道德、法纪的防线,最终身陷囹圄,失去自由。

    社会上传唱着一首“不贪歌”:不贪财、不贪色、不贪位、不贪杯……这是对世人的告诫,更是对党员干部的警醒。如果欲望无止境,任由欲望发展,最后的结果只能坠入欲望的深渊。

    “从心所欲”并非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自由都是相对的,绝对的自由,从来都不存在,没有约束的自由是危险的,最终也会失去真正的自由。

    面对“灯红酒绿”,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党员干部须常修为官之德,常思贪欲之害,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把党规党纪作为控制、约束自己欲望和行为的规矩与尺度,在制度范围内用权,在纪律防线内起舞,权力才不会出轨,人生才不会坠崖。

    随着反“四风”的不断推进和管党、治党的持续从严,有不少党员干部感叹:“约束越来越多,当官越来越不自由了。”这句话正印证了我们党要管党、治党从严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牢固筑立起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防腐拒变的防线。所有党员干部只有做到把《准则》、《条例》刻印于心,做到心与矩的合一,始终以党规党纪作为规范自己言行的戒尺和准绳,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就会达到外在的规矩内化于内心的信条,让内心的尺度与外在的规矩合拍、齐一,从而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理想自由境界。(祁东县纪委 贺志华)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