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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鲁相“嗜鱼而不受鱼”说开去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2-28 11:39 来源:三湘风纪网

  偶闻贪腐落马官员痛心疾首的忏悔之言,不禁联想到春秋战国时“嗜鱼而不受鱼”的鲁国宰相公孙仪。公孙仪素爱吃鱼,当时不少人争相买鱼欲送他,他却坚辞不受。他的弟子劝说:“您喜爱吃鱼却不接受别人送来的鱼,这是为什么呢?”公孙仪回答说:“如果我接收了别人送的鱼,必然要迁就别人;迁就别人,就会徇私枉法;徇私枉法就会被免职而失去俸禄,自已就没钱买鱼。如果我不收别人的鱼,就不会被免职,而保有一份俸禄,自已就可以花钱买鱼吃”。

  笔者打心眼里佩服公孙仪身居高位而心怀敬畏,面对诱惑而保持头脑清醒,目光长远不苟图眼前之利。由公孙仪善算贪腐问题的“经济账”使人感叹当今社会某些贪腐官员的昏聩、糊涂,他们利令智昏、财迷心窍,终日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事发了。他们原本拥有令人羡慕的职位和不薄的工薪待遇,可谓“出有车,食有鱼”。如果戒奢尚俭、中规中矩干到退休就可以安度晚年,尽享天伦之乐。而一旦犯事落马,或被“双开”,甚至身陷囹圄,公职丢了,工薪没了,不义之财被收缴充公,最终落得个倾家荡产、晚景凄凉。应该说他们的铁窗之泪、痛悔之言还是发自内心的,但噬脐莫及、悔之晚矣!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古人公孙仪之言“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之人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职”,千载而下犹且振聋发聩。红尘滚滚,千般变态,世情浇漓,套路日深。社会上少数居心叵测之徒信奉“游鱼贪食,钓者诱之。人则皆鱼,我则钓之”。对于手握公权的领导干部而言,不仅要算好自己能否长久吃得上鱼的“经济账”,更要精算“政治账”、“家庭账”。务必自始至终管住小节,慎其所好,抵御诱惑,如明朝廉吏于谦诗云“剩喜门前无贺客,绝胜厨内有悬鱼。清风一枕南窗下,闲阅床头几卷书”,既要夙夜在公、勤于政事,又要纯洁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保持“亲”“清”政商关系。只有淡泊明志、清操自守,才能成为拒腐防蚀、造福百姓的人民公仆。

  (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贺行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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