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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党员工资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7-09-15 11:47 来源:三湘风纪网

     记得早几年,那时候农村党员开会、参加活动都是要发误工补助,也就是所谓的“党员工资”,30元—100元/天不等,每年村里光党员工资就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在前年撤乡并村期间,上级组织部门发现了这个问题,于是严令禁止发放党员工资,此令一下,激起基层千层浪。
     当时我驻点的村党员同样反响强烈。“我们每天出去做工,少说也能挣百来块,你这开一天会,耽误了我挣钱,为什么不能发点补助给我们?”“以前都能发,现在为什么不能?”“你们不发工资给我,下次村里面开会我就不来了。”面对党员的质疑、吵闹甚至是威胁,我能了解他们的心情,但绝不苟同,发“党员工资”的陋习必须坚决杜绝。
     因此,我在会上做起了村里党员的工作,“各位党员同志,我理解大家的困难,但是无论有再多的理由和困难,都构不成发党员工资的理由。共产党员不仅仅是一个政治称谓,它意味着一份光荣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不能用一般老百姓的标准来衡量自己。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一个党员的义务,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之前发了那是我们在思想上有了滑坡,是错误的,所以现在我们要纠正、要抵制这种陋习。”
     经过我和村干部、部分老党员的一番劝解,大部分党员都能理解并支持不发工资,但还是有部分党员仍心怀不满,嘟嘟囔囔却又不好发作。作为驻点干部的我也担心,村里只有为数不多的党员长期留村,假如他们中间有部分同志真不来开会,这会议很容易达不到规定人数,以后工作可就难做了。
     可当月月底,再次召开党员会议,满满当当的会议室证实了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三年后的一天,我偶遇了当年其中一名对不发党员工资持反对意见的党员,这时的我早已离开了当年驻点的村,我叫住他,问他村里的现状,提到这件事,他略显羞愧,摸着后脑勺,讪讪地笑着,“不发了,还是不发好,不拿工资帮群众办事更有底气,这个党员当得更纯粹,群众也更加理解我们了。”(衡东县政协办公室 康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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