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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反腐一线24年的变与不变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8-12-28 17:51 来源:三湘风纪网

  我于1995年从长沙市石油化工供销公司招考进入芙蓉区检察院工作,2002年由区检察院调入区纪委,是奋斗在反腐一线24年的老兵。二十四载岁月,见证着我女儿的出生到成年,见证着我从清新青年到中年,也见证着时代的变迁和改革背景下纪检机关的与时俱进。回眸这些时光,“变”与“不变”,已镌刻入年轮,记录着现在,同样昭示着未来。

  变的是时间,不变的是忠诚担当。40年以来经济社会各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纪检机关也经历了恢复重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反腐倡廉建设的探索时期、新世纪新阶段的反腐倡廉建设时期,以及十八大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转变过程;经历了纪委与监察局合署办公,以及纪委与监察委员会的合署办公,期间有过困难风险、坎坷历程,也有过杂音噪音,但是我们始终保持定力,时刻听党指挥,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做党的忠诚卫士。特别是在监察体制改革进程中,我区办理的首例由省监委指定区级监委查处的留置案,在无先例可循,无现成的办案流程和文书可参考情况下,我与同事们主动适应纪与法的不同要求,既敢于先行先试,又依纪依法注重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在不到一个半月的时间里审结省农科院生产管理处财务科一出纳涉嫌挪用1501万余元公款案件,成功探索了“三个同步”“两个提前介入”等做法,试用了10种调查措施、10余种文书,《中国纪检监察报》3次报道我区经验做法,该案也成为全省指定办理的模板。

  变的是环境,不变的是反腐初心。纪检监察工作的硬件、软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执纪审查力量由小变大、办案场所由不固定到固定、规章制度由不规范到规范。如办案交通工具最先是自行车,后来是二轮摩托车、摩托三轮车,到现在的小轿车。我印象深刻的是我办理的第一案,为调查取证,我骑着自行车从当时东区的韭菜园街道到西区的桐梓坡,再到郊区的桔园小区,往返近50多公里,直到凌晨才回到单位。回忆往昔,记不清多少披星戴月的日夜,多少次任务脚步匆匆,多少案件的难点突破,但想起的都是心中默念无数次的使命。“实事求是、依纪依法、治病救人”始终是我毫不动摇的原则,对于这份我无比热爱的事业,我无愧于胸前的党徽,无悔于自己的青春。我带领或参与办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先后查处了新合村张某、西龙村刘某、芙蓉供电所王某和东岸街道黄秋年、蒋小明、罗建红等一批大案要案,在全区形成强大震慑,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变的是理念,不变的是纪检情怀。十八大以前,存在“以大要案论英雄”的思维定势,把贪腐问题作为审查重点,办案对象往往前一天还是“好同志”“老同事”,第二天就成为“阶下囚”。我感触最深的是2010年我办理的一个案件。原芙蓉区环卫局书记王某涉嫌受贿案,将其移送检察院警车一瞬间,他想到80多岁的母亲无人照顾、刚毕业的儿子生活工作尚无着落而痛哭流涕。这一幕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震惊的,也是不忍和痛心的。十八大后理念转变了,回归到纪律监督本位上,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注重科学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第一职责和政治生态的修复等方面。理念在转变,但始终不变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情怀。在党员干部监督和管理方面,发现同志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像治病的心理医生一样,治病于初起之时,及时教育早打招呼,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对腐败分子,要像外科医生一样,敢动手术,敢下猛药,做到严肃查处,教育党员干部。在外人看来,纪检监察工作清贫、辛苦、单调、得罪人,但心中有信仰,脚下便有力量,24年来的或喜或悲、或苦或甜的过往已成为一块块垫脚石,支撑着我坚守岗位,勇做“啄木鸟”,不断剔除蛀虫,护航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作者系芙蓉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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