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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缕微光

编辑:皮家璇 发表时间:2024-01-25 10:14 来源:三湘风纪

母亲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没读过多少书,不谙世事,却懂得很多为人处世的“土”道理。

时间拉回到小学三年级的一个午休,那天轮到我值日“巡逻”,蓦地发现一名同学正看漫画书。按照惯例,这本书被收缴了。同学不断地给我使眼色,顺便丢给我一张皱巴巴的纸条:“把书还给我吧,下次一定好好午睡。”

好几番求情,我都无动于衷。下午第一节课后,那位同学把我拉到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三块钱塞给我,想要回这本书,说书是别人的,如果没了,也不好交差。于是,我把这三块钱揣进自己的裤兜,欣喜不已。要知道,对于每个星期仅有五角零用钱的我,这是一笔来得如此容易的“巨款”。

那天傍晚,母亲洗衣服时发现我口袋里的“意外之财”。

“你哪来的三块钱?”母亲手里攥着三张被泡得随手就可以撕破的零钱,怒气冲冲地质问我,因为她心里很清楚,这笔钱来路可疑。

面对一脸凶煞般的母亲,我一时慌了神,只得在母亲的追问下说出实情。

“同学选你当纪律委员,是让你去维护纪律和规矩,而不是破坏规矩……”母亲把沾满肥皂沫的双手在裤腿上用力一擦,拿起脚上的拖鞋狠狠地抽打我“罪恶”的双手,手掌上顷刻间出现条条血痕。

那天晚上,做完作业已是晚上10点多钟,情绪平和些了的母亲把我拉到身边说了很多,末了,还询问我:“儿子,你知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个成语吗?”虽然有些似懂非懂,但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是自己的东西,坚决不能要!

第二天,母亲带着我来到学校,亲自“见证”我把这三块钱“完璧归赵”,并要我向那位同学当面承认了错误。

2012年,我上了高中,也正是那一年,党的十八大如期召开,我第一次在电视里听到了“中央八项规定”等新鲜词汇,逐渐明白了读小学时作为纪律委员的我不仅没有起好步、带好头,反而突破纪律红线,“巨款”成了“赃款”。

后来,我上了大学,考上了研究生,一直在法律专业上精进提升。在课堂上,我接触到了贪污罪、行贿罪、受贿罪等各种罪名,我更加清楚了母亲那句“毁于蚁穴”的道理。

如今,我有幸成为一名公职人员,从大学校园进入了政府机关,手中也有了一点小权力。但学生时代的那次“权钱交易”,让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即便手中的权力再小,也不能为所欲为。一些落马的官员,正是由一顿饭、一杯酒和一个红包开始沦落的。每每想起那笔3元钱的“受贿”,我就感到无比愧疚。当初,幸亏有母亲的训斥与抽打。这当头棒喝,恰似一缕微光,照亮我一路前行。是啊,无论哪个年代,哪个阶层,“不是自己的东西坚决不能要”不仅是安身立命的根本,更是党纪国法的基本要求。

前不久,我去联系点村开展工作时,正值那里的大球盖菇长势喜人,村支书说什么也要摘上一袋让我带回家吃。我执意过了秤,按照市价付了30元钱。下班回家,我迫不及待向母亲炫耀买到的新鲜蘑菇。那顿晚餐,菇味鲜美,“廉”香阵阵,一家人其乐融融。(澧县城头山镇人民政府 万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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