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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深化“室组地”联动办案 斩断伸向村集体资金的“黑手”

编辑:杨诚誉 发表时间:2023-05-10 17:11 来源:三湘风纪网

湖南衡山深化“室组地”联动办案

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

       长江镇永丰村村干部李某非法占有村集体造林补贴资金15480元,用于家庭开支;永丰村村干部刘某未经集体商议,安排他人用私人银行账户接收村集体造林补贴资金,导致资金被他人非法占有。湖南省衡山县纪委监委近日给予李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是衡山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办案机制,在乡村振兴领域查处的一起案件。

       此前,永丰村村民多次向衡山县纪委监委举报,反映村干部李某、刘某非法占用村集体资金,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集体资金不容任何人伸‘黑手’!”衡山县纪委监委启动“室组地”联动办案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牵头统筹,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参与,长江镇纪委协同配合进行核查,发现刘某、李某二人在未与村“两委”其他成员商量的情况下,将县财政局拨付的该村沃柑基地的集体造林补贴资金打入李某个人账户,后来李某之妻将这笔资金取出用于家庭开支。最终,刘某、李某受到严肃处理,被非法占有的集体造林补贴资金得以退赔,村民对调查结果表示满意。

  “通过分析近年来相关案件,我们发现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集中在虚报套取村级项目资金、惠民惠农资金管理发放不到位、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方面。”衡山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为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衡山县纪委监委今年聚焦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整治。

       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专项整治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非粮化”等方面责任落实、作风纪律情况,列出15个突出问题。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统筹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力量,联合开展监督,着力发现并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落地。在查处多起案件的同时,发现并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职能部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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