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村级巡察助力“三湘护农”

“感谢巡察组的同志们帮我们追回了村级集体资产!”近日,新邵县委第五巡察组在巨口铺镇石柱村开展巡察后作风评估回访时,该村村民由衷感慨道。
今年3月,新邵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巨口铺镇石柱村党组织开展巡察时,接到村民反映,该村村委会原会计肖某某长期冒领生态公益林补偿款,造成村集体财产受损。经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巡察组初步核实肖某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以虚报冒领的方式,共计套取生态公益林补偿款、退耕还林补偿款30960.75元。县纪委监委对其违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给予肖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十三届新邵县委第三轮巡察以市委共性问题提级整改为契机,聚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7件,追回村集体收入44.1万元,规范村级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53个,涉及金额95.74万元,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项,约谈问责3人。县委巡察机构加强与县“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小组贯通协作,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对惠农补贴发放核实不精准、村干部违规领取加班费等共性问题开展全县性专项整治,目前共收回资金127.7万元,切实做到以压实共性问题整改推进村(社区)巡察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由点及面一体推进基层治理,在基层治理中持续深化巡察功能、扩大巡察效应,助力乡村振兴。
新邵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将继续做好巡察与“三湘护农”专项行动的深度融合,将专项行动内容纳入到新一轮巡察及共性问题提级整改重点关注内容,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着力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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